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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21MB2794342A/2023-190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3-06-30 19:10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问答:《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图解政策:《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图解政策:《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动漫音视频解读:《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一、政策背景

2023年6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泰政发〔2023〕4号),部署开展2023年度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围绕破除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强化政策精准供给,在18个领域提出210项具体改革措施。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报市营转办备案”,同时“鼓励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县营转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配套起草了《宁阳县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心的热线难点问题,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该政策文件出台依据2023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泰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泰政发〔2023〕4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为更加深入落实市营商环境部署,进一步提升涉企诉求解决质效,我县在起草《实施意见》时,在总体采用“1+N”模式,拟定了“1+18”的政策体系框架。“1”为整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18”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到的重点领域,主要包含优化政务服务、企业准入退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优化金融服务、保护中小投资者、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法治保障,共计245项改革举措。在18个指标领域方面,结合宁阳县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创新提出38项创新举措。文件起草后,征求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等63个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吸收采纳、修改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县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推进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政府分管领导各领域“总指挥”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各镇街园区及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强化改革任务督导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县营转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领域牵头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

(三)坚持示范带动。针对省各指标领域开展的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活动,鼓励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坚持对标提升,通过对标全国、全省最佳前沿,持续提升各项工作。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营商环境恶劣舆情事件“一票否决”制度,发挥考核引领、督促作用,把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对各镇街园区核心考核指标,精简优化考核体系,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信息来源: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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