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数据的规划统计、综合分析和对外发布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依法监督相关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负责企业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落实企业职工收入宏观调控和支持保障政策,负责指导和监管县属(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订企业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负责人:郭锐,办公电话:0538-5625318,办公地址:宁阳县文庙东路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