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建立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落实。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医疗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高值医用耗材和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工伤定点治疗及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职工工伤停工治疗的待遇政策及标准;组织拟订劳动鉴定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制定按项目征缴工伤保险费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刘加峰,办公电话:0538-5625309,办公地址:宁阳县文庙东路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