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社局
宁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组织仲裁庭,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二)承担专职、兼职仲裁员的聘任、考核、培训和解聘等管理工作。

(三)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

(四)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承担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相关工作。

(五)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维权投诉、举报的受理及处理等工作。

(六)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和根治欠薪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配合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八)协调做好普法宣传、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十)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徐庆华,办公电话:0538-5625199,办公地址:宁阳县文庙东路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