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文旅局
文化艺术中心

(一)组织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实施成人和少儿文艺活动。承担全县大型文艺活动、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及辅导工作。

(二)承担全县文化艺术的建设与完善,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等业余文艺队伍建设工作。

(三)收集和保存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为科学研究和社会教育提供文献情报保障。

(四)承担提供图书借阅、期刊借阅、少儿借阅、免费自修室等免费开放窗口的服务工作。

(五)承担对各乡镇(街道)文化馆分馆(站)、图书馆分馆(站)及文艺骨干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六)承担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保护、传承发展和评选申报工作。承担指导传承场所建设和传承人的培养、扶持工作。承担地方特色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研究。

(七)承担培训全县群众文化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工作,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抓好全县文艺工作先进典型,并向全县推广。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九)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开金,联系电话:0538-5621349,办公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