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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宁阳县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日期:2024-12-11 15:04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通知

近期,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宁阳县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8月22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创新性的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奖励范畴,鲜明体现了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持与发展。下面,让我们深入解读文件精神,了解其现实意义。

一、奖励办法的背景与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鼓励群众勇于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二、奖励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奖励范围:涵盖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如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涉毒、涉黑涉恶、暴力恐怖犯罪、食品违法、交通违法等;涉及多项社会治理工作,如砂石资源保护、重点行业场所监督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

(二)举报途径:一般包括拨打报警电话、到公安机关当面举报、通过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软件举报等。如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使用“宁阳警方”公众号留言,或通过寄信、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三)奖励标准:根据不同的违法犯罪类型和线索的重要程度、发挥的作用等因素来确定。如对于涉恐暴力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线索,最高可奖励50万元;对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逃犯的,根据《通缉令》等级划分不同的奖励标准。

三、奖励办法的意义

(一)增强社会监督力量:群众的广泛参与能够弥补执法部门在信息获取上的不足,使违法犯罪行为更易被发现和查处。

(二)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奖励办法增加了违法犯罪行为被曝光和打击的风险,对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

(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的信任度。

(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奖励办法将群众参与热情较高的多项基层警务工作纳入奖励范畴,便于更好的发挥广大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切实提升警务工作效能。

四、举报人权益保护

《办法》重点强调对举报人权益的保护,要求相关部门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其个人信息及举报情况,以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让其能够放心大胆地提供线索。

记者:吴琳琳 通讯员:仝振宇


媒体解读原文


信息来源: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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