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21MB2794342A/2024-156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原文链接:《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推动村卫生室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筑牢亿万农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字[2023]3号)、《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205号)、《山东省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鲁卫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要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按照“利用3年时间实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合格乡村医生配置、规范化管理和数字化支撑全覆盖”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新一轮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规划布局和设置调整,全县所有村卫生室达到或超过市级规范化卫生室建设标准,村卫生室公有产权达到70%以上;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改革任务,村卫生室公有产权达到90%以上,乡村医生养老等待遇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26年底,健康管理智能化设备、智能辅助诊断系统配备和远程诊疗全覆盖,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公有产权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合格乡村医生全覆盖。
三、《方案》的措施概况
为推动村卫生室的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案》从以下四部分做出了详细规定。
一是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全县村卫生室布局,明确每个村卫生室的服务半径、服务人群,确保实现行政村、自然村服务全覆盖。二是强化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管理,鼓励卫生院领办或延伸举办村卫生室。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配备一名合格乡村医生(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力争到2025年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占比达到50%以上。四是强化政策机制支撑保障。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职责;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和乡镇财政共同承担。
四、《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县级成立推动工作协调小组,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协调保障工作。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县重推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督查和奖惩机制,加强督导评估,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和乡镇(园区)政府发掘推动村卫生室健康服务水平提升工作的典型案例,加强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