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大气环境科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县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拟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盟,联系电话:0538-5639841,办公地址:宁阳县团结路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