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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Y1225544454455A-1/2024-203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媒体解读】关于《宁阳县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9-24 09:28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宁政发〔2024〕5号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阳县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四化”模式推进合法性审查集成化协同化改革


今年以来,宁阳县司法局全面深化合法性审查集成化协同化改革攻坚,建立一体化推进、标准化建设、协同化运作、全程化保障“四化”工作模式,依托合法性审查“小切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大变革”。改革以来,进行县级合法性审查172件,提出法律意见84条,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份,有效防止了文件、决策、协议带病出台。日前,该县在全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观摩推进会上交流经验。

搭建平台,统筹推进一体化

县级层面统抓引领。将县乡村合法性审查集成化协同化改革申报为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制定《县乡村合法性审查集成化协同化改革实施方案》,在泰安市率先建立县级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镇街、部门同步推进。县委编办调整乡镇(街道)机构编制,明确由党政事务综合办公室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 2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全部明确内设法治机构,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园区、国企、村(社区)拓展跟进。全县3个园区管委会落实合法性审查主体责任,明确审查机构,聘任法律顾问,县属国企均配备法治审查员。580个村(社区)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设置合法性审查专岗。

聚焦要素,制度建设标准化

明确工作职责。印发《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编制审查流程,制定协审工作规则。落实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得提交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三不”原则,确保所有涉法事务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并对合法性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严把审查标准。 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贸易政策合规审查、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列席党政工作会议等规定,严把审查时限,提升审查质效。

整合联动,工作运行协同化

实行法审员主审。各级各部门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学本科学历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审查员,一般事项由法治审查员审查。 组织法律顾问联审。根据审查事项性质,视情况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供决策参考。引入业务专家会审。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经济等领域专业人员专家花名册,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项提供专业支撑。重大事项提级协审。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经法审员、法律顾问联审后仍无法得出审查结论的,申请县级合法性审查协同中心提级审查。

多点发力,监督保障全程化

强化业务指导。健全合法性审查培训交流制度,通过调研座谈、集中授课、疑难案件研讨等方式,定期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交流和指导。 配齐法治人才。 62个党政机关均聘请法律顾问,将24名公职律师统筹安排到党政机关。 印发《资格型人才专项资助实施细则》,鼓励公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数字支持。建立法律法规库,通过关键词推送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审查精确性。搭建交流平台,推动乡镇(街道)审查人员、司法所人员、法律顾问等进行横向交流,合力解决合法性审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严格考核评价。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连续两年先后对13个乡镇(街道)、9个县直部门开展法治督察,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实行尽职容错制度,鼓励法治审查人员履职担当,勤勉尽责。

“ 下一步,宁阳县司法局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扎实的举措,推进县乡村合法性审查全贯通,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边界,更好更快打造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宁阳。”宁阳县委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辉表示。

通讯员:马丽丽  吴庆圆

媒体解读原文

信息来源:宁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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