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宁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1-07 07: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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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征集依据
草案解读
公开意见及建议
为发挥矿产资源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业发展、矿区生态修复的发展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宁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2月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宁阳县县城西街219号。邮编:271400。
(二)传真/电话:0538-5390001。
(三)电子邮件:nyxgtjbgs@ta.shandong.cn。
2023年1月7日
为发挥矿产资源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业发展、矿区生态修复的发展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为发挥矿产资源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业发展、矿区生态修复的发展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宁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宁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决策事项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2月6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截至2月6日,未收到社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