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关闭
索  引  号 11370921MB2794342A/2023-013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问答】《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2023-04-09 15:29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图解政策:《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图解政策:《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阳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一、本次修编《宁阳县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答:修编《预案》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我县地震灾害应急机制和体制,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政府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综合能力,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修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泰安市地震应急预案》《宁阳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

二、地震灾害分级标准?

答: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紧急安置人员10万人以上,或地震烈度Ⅸ以上的地震灾害;当县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紧急安置人员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地震烈度Ⅶ~Ⅷ的地震灾害;当县内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紧急安置人员0.5万人以下,或地震烈度Ⅵ的地震灾害;当县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地震灾害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标准,但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群众恐慌的地震灾害;当县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分级标准中,达到其中之一即达到相应等级。

三、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机制?

答:《预案》中规定,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Ⅱ级响应。指挥部在省防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县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县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抗震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信息来源:宁阳县政府办公室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