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承担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宁阳”战略推进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宣传和公益性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满毅,办公电话:0538-5625007,办公地址:宁阳县文化路239号。
机构职能: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拓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加强优生优育指导、聚焦计生家庭帮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新流动人口服务、服务乡村振兴等。
负责人:刘军,办公电话:5391011,办公地址:宁阳县文化路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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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刘春,办公电话:5621395,办公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8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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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王峰,办公电话:5621223,办公地址:宁阳县欣街路655号。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毛成银,办公电话:5624519,办公地址:宁阳县欣街路608号。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陈坡,办公电话:2093717,办公地址:宁阳县兴隆大街169号。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孔娜,办公电话:5951100,办公地址:宁阳经济开发区郕城街以南,蟠龙山大道中段西侧。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赵正华,办公电话:6089806,办公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582号。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马秀顷,办公电话:0538-5661766,办公地址:宁阳县文化路239号。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韩鲁宁,办公电话:0538-5431252,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杨兴岭,办公电话:0538-5561039,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张学文,办公电话:0538-6346042,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张猛,办公电话:0538-5711023,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侯国伟,办公电话:0538-5211217,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孙巽华,办公电话:0538-5251243,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孙义森,办公电话:0538-5852111,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崔克阶,办公电话:0538-5991243,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侯典国,办公电话:0538-5411245,办公地址:镇驻地。
机构职能: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一)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二)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分院业务建设。
(三)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
(四)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负责人:刘福国,办公电话:0538-5531033,办公地址:镇驻地。